《入菩薩行論略釋》第一品 乙一、總明菩提心利益 丙一、滅罪勝餘善_6


離開此無二且圓滿的菩提心,我們將無能超越無始以來無明惡業的牽馭與束縛,由此亦可知無明惡業的源頭,正是迷失此圓滿菩提心而落入二元對立所產生的。

《入菩薩行論略釋》

甲二、思惟菩提心利益

       乙一、總明菩提心利益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丙一、滅罪勝餘善

06. 以是善行恆微弱,罪惡力大極難堪,捨此圓滿菩提心,何有餘善能勝彼?

菩提心是大乘的核心,原本的意義即是吾人本自圓滿的自性本身,因此並非ㄧ種對治的方式,縱使願、行二種菩提心也有對治自私和懈怠的實際效果,但此層次的菩提心更主要的是轉化道,也就是轉化至解脫道,由對世俗的貪欲、自利,轉化為自覺覺他的願力,並發起實際的行動,這點非常重要,坐而言不如起而行,實踐菩提心才能真正的增長福德與智慧,這是佛陀二足尊真實的意義;空性、法性與實踐菩薩道所需的蘊、處、界之幻性,都是自他解脫的「修行所緣」,而圓教所說的「ㄧ心」,則是一切法的根本,這便是龍樹菩薩所闡述的般若波羅蜜多以及菩提心的真實面向。因此偈中才說,離開此無二且圓滿的菩提心,我們將無能超越無始以來無明惡業的牽馭與束縛,由此亦可知無明惡業的源頭,正是迷失此圓滿菩提心而落入二元對立所產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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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