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個有情眾生的真理


《法》是現象界裡頭的實相。所以它並不屬於任何的宗教,而是屬於每一個有情眾生的真理。


問:
老師回答之問題,以佛法角度並無矛盾。
但對宗教一般感性的信仰者而言卻不盡然,因為所謂信仰往往非能全然理性。
想要融合不同的宗教教義對目前而言還有些困難,因為也想聽他們的教義找切入點,不過往往造成對立,需再多薰習。

答:
就算在佛教中,我們看到有正法就有相似法,本來就是對立的。
但是正法跟相似法都要從《如來藏法》中才能出生。

所以站在《如來藏法》的立場,一切的真偽都是虛妄的,這是二分法的佛門內外道(外於本心求道者)們,永遠都理不清,也想不透的關鍵點。

因為所有證悟的菩薩都可以看見,當有一位法師或者是佛教大學的教授在批評如來藏法的時候,他的如來藏都與他配合, 才能夠出生這些破壞如來正法的言論,因為只要他的如來藏一離開他的色身,那麼他就會馬上的死亡,但是他自己卻都沒有發現他的如來藏一直都跟他同在,他卻還在語言文字上想要破壞如來藏大乘正法的存在, 他們只想單以一切現象(緣起性空)的〈相對真理〉取代(空性緣起)的如來藏〈絕對真理〉正法,而落入了意識妄想的二分法中不自知。

問:
這二分法,是意識所熟知的方法,藉以辨別事理的對錯、是非、真偽,養成價值觀。

若以慣性思考,難脫離妄心執持的世界,這是否也為若有菩薩初明心之後,會落入的狀態,對於碰到事理,會有難以轉依的感慨?

答:
理事本來是如一。
理是指心的實性,其它(五蘊十八界)是這個心所出生的法相,對於祂所出生的法相,我們觀察皆是苦空無常變異的,所以我們就說諸法如幻。

可是這個幻是從一個真而現起來的,而這一個真卻是本來的法,依這個真而現起來的幻也不是離開這個真而有的,就像是手指頭並不是離開手掌而有的,手指頭也是手掌,因此我們用手拿杯子喝茶,或者用手拿筷子吃飯夾菜,或者用手寫字,或者用手指一個方向給問路的路人,這個就是手的用,那麼這個用要有手指跟手掌的配合必是不可分的,如果硬要將手指跟手掌分開的話,那麼就將用(體,用)給分開了,那麼這就是我們所講的二分法。

因為凡夫眾生執著手指頭(妄,覺知心),以為手指頭就是手掌(真,第八識如來藏)。

所以我們說瞎子摸象各執一端,可是畢竟他們各自執的那一端也都是象啊,所以也不能說他們所執的那一端不是象。

只要願意放下沒有必要的感性崇拜與堅持,那麼都可以依著《法》的內容來探究這一個宇宙萬法的實相本體,能夠更深刻、完整、圓滿的來認識自己以及一切的宇宙現象之根源 。


因此當一位菩薩“ 明心見性 ”的時候,他就見到了其實全部的虛妄(山河世界)皆是這一個真(本心)的所顯現的(色不異空);妄的世界由真而顯,而這一個真那當然也就是具足一切妄啊(空不異色,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)。

所以一個悟道的菩薩不會再落入到二分法中,不會再落到覺知心的我上,從而能夠見一切法皆是佛法,佛法即是一切法,那麼就沒有所謂二分的問題啦。

這裡其實是比較深的法,沒有悟的人都是用想的,思維的,都不能算是真的實證,要等到他們的定力、慧力以及福德因緣俱足的時候,再參禪的關鍵處,由善知識為他們指出,才有機會開悟,但是聽起來好像很簡單的喔,那是因為所闡述的法是正確的佛法,不是自己所發明的法,所以聽起來就覺得沒有矛盾,因為佛陀三轉法輪所說的法,都是沒有矛盾的,都是相互貫通的。

但是外道們所說的法就不一樣了,因為他們是以覺知心為主體來說的法,或者是想像一個虛空能夠出生萬法,或者是想像有一個創造者能夠出生萬法,像印度教他們就說是大梵天出生萬法等等~ 其實虛妄的覺知心連它本身尚且是被所出生的法,那麼又怎麼能夠出生萬法呢?


所以有一些人認為佛教講如來藏就是承認有一個上帝,那就是大大的誤解了,因為他們所認識的上帝是以覺知心為我的上帝,是有思維,有人格,處處想做主的上帝,這些都是六識心(意識心)的特質。

但是佛教所講的如來藏是第八識心,祂是不分別,不做主,不會思維自我的本心,而又能夠儲存各個有情,三世因果的善、惡、無記業種子的心,進而出生三界一切萬法,使一切有情之個別與集體之因果業報所受不虛的心,而不是有一個創造者來決定要讓你生在哪裡,過得怎麼樣等等的一個大我及神我。

所以正確的來說這一個如來藏,才是一切有情,一切宗教,一切哲學所要探尋的究竟真理,而非二分法的思想,崇拜以及信仰。因此只要願意放下沒有必要的感性崇拜與堅持,那麼都可以依著《法》的內容來探究這一個宇宙萬法的實相本體,能夠更深刻、完整、圓滿的來認識自己以及一切的宇宙現象之根源 。

因為《法》是共通性的,《法》是源於有宗教之前就已經存在的,《法》是現象界裡頭的實相。

所以它並不屬於任何的宗教,而是屬於每一個有情眾生的真理。

 


( 來源出處:如是禪武 聞如是 問與答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