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「法尚應捨, 何況非法」這句經文?
故契經曰:離一切相,即名諸佛。亦云: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
問:
https://jushih.com.tw/?FID=8&CID=209
如上問答中所說:
如經云:
如我所說法,
如筏喻者,
法尚應捨,
何況非法。
是不是能如此做意!
可請示之:
答:
是的~
法是正見的工具
非法是邪見的工具
正見、邪見,尚且仍是知見(見聞覺知心),何況彼之工具。
若能盡捨,悟真實心地,才離相時便已是明覺正體。
故契經曰:離一切相,即名諸佛。
亦云: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
(來源出處:如是禪武 聞如是 問與答 )